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暫定的院長和司法未定的將來

12/4就是王金平暫定院長向法院提起確定立法委員身份訴訟第一次開庭的日子。媒體戲稱的九月政爭之後,還留著一條尾巴,似乎沒太多人關心。

稱 王金平為暫定院長,因為他的資格是法院暫時給他的。大家也別再罵法官了,因為,連我自己對國民黨能否堅持撤銷王金平黨籍這事都沒啥信心了,諸位豈不見眾位 大佬、小佬穿梭奔走,只為了把王金平弄回黨內。萬一國民黨真要是唾面自乾,自己迎回了王金平,那不就是讓王金平損失了當院長的權益?為了防止這種“憾事”,當然只好給王金平當一下暫定的院長。

最終,國民黨還是沒有撤銷原處份,王金平也沒有去申覆,大家法庭上見真章,看看這暫定能不能繼續定下去。至於能不能定,又有好幾個變數。一是法官認為不能定,立馬把王金平由暫定院長變成一般小老百姓;一是法官有新見解,讓王金平繼續定;當 然,兩造都不會滿意,一定又上訴,訴訟繼續拖下去,有人還預期可以拖到打憲法官司,不管輸贏,就是讓王金平繼續暫定下去。

雖然,王金平能不能定在院長位置上,這個國家好像不會變更好也不會變更差。但是,若能把王金平趕離那個位罝,至少,還是有益於台灣的司法獨立。

容我再次引用“合法監聽”內的譯文:
「2013年6月29日(王金平打給柯建銘)
柯:喂。
王:(年輕男子聲音,不清楚)
柯:喂。
王:(不清楚,疑似叫柯外號某某)
柯:對。剛離開,要先走了。你先走了喔?
王:你有來嗎?你有來這裡嗎?
柯:我剛離開。你在那裡?
王:我離開後,要另外休息。我跟你說,剛才那個人在那邊你有看到嗎?
柯:啥?
王:伯啊,就勇伯啦那一個伯仔那一個。
柯:你說那一個?
王:勇伯啊。勇伯啊。
柯:我沒遇到,我剛離開。
王:他跟我說OK了。
柯:好好。謝謝。
王:好好。」
我想,任何人讀到這段話,都會認為王金平告訴柯建銘,曾勇夫幫柯建銘喬好了。但,我們不知道王金平到底有沒有向曾勇夫關說。

有關說,那是罪該萬死的干涉司法獨立。
沒關說,那不就是騙柯建銘嗎?和坊間的司法黃牛有何差別?

在此向承審法官呼籲:暫定的是王金平的院長職位,在你們手上未定的,是司法獨立和司法公信力的未來。

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反司法關說和丟鞋

反司法關說和丟鞋之間,並沒有二元律的限制。只是,現在很多人自願在丟鞋和反司法關說之間二選一。

聯合報一則新聞鞋丟完了國家也不會進步。我們也該想想,丟鞋要怎麼樣和國家進步產生連結。

丟鞋,是表達對某公眾人物或公眾事務表達不滿。但說句實話,表達完不滿之後並不能帶來改變,除非,這個不滿能帶來共鳴,引起更巨大的反響。例如突尼西亞小販自焚引發阿拉伯之春的連鎖效應。

就算能共鳴,能引起連鎖反應,但阿拉伯之春的結果是什麼?敍利亞仍在內戰,埃及民主投票轉了一圈,還是回頭找軍頭搞政變,因為穆斯林兄弟會所屬政黨展現驚人的愚蠢,媒體如此評論。

面對阿拉伯之春的苦果,不得不同意杜英宗先生說的,鞋丟完了,國家也不會進步。並不是丟鞋不好,而是丟鞋本身不只要引起共鳴,還要連結上解決方案。

再把丟鞋更抽象化一些,它就是表達不滿的一種手段,既不深奧也不偉大,講簡單一點就是.....發洩。

且不論結果好壞,公民1985聯盟成功地終結非戰時軍事審判,洪仲丘案移審到普通法庭。但它帶來的副作用是募兵不足,義務兵制的延長,以及,莫名其妙的更多軍購。就好像暑假嬰兒潮,發洩完,把肚子搞大了,不管好壞,都得承擔。

農陣的反土地徵收,提供了全台丟鞋游擊戰的好理由,但,鋸箭式的反土地徵收能解決問題嗎?看到苗栗縣政府高負債卻又大手筆搞免費跨界天王傳奇演唱會,也難怪全台都在賣地求現,農陣丟再多鞋也修不了土地徵收條例。但,至少賣鞋的會很開心。

那麼,反對司法關說,要求王金平、柯建銘下台,是否也是另一種形式的丟鞋?

王、柯下台,也不一定能促成立法禁止司法關說。但,王、柯下台本身具備高度的象徵意義,那就是───再怎麼權貴,在司法獨立前也必需低頭。以杜英宗先生所提的標準,「反對司法關說,要求王金平、柯建銘下台」就是一種能讓國家進步的公民運動。

最後,要向王、柯二人呼籲,雖然反對司法關說是高度自覺、自制的公民運動,但不能保證鞋不會飛到你們的頭上,此刻,優雅地道歉、下台一躹躬,絕對是你們二位最好的下台身段。

2013年10月6日 星期日

司法關說之如果總統不姓馬

請先摒除對馬總統個人好惡,假設現在的總統不姓馬,趙錢孫李陳林,隨你喜好。喜歡的話,大家把自己的姓冠在總統職稱之前。

某天,接獲訊息,黃世銘檢察總長要約時間,到總統府向自己報告重大司法關說違紀案,請問,身為總統,應該如何處置?(我想,黃世銘身為資深法律人,應該不會蠢到在傳訊過程中告訴總機或傳話者內容)。

黃世銘上頭還有法務部長、行政院長才到總統,又不是葉盛茂可以直達陳水扁這種歪哥體制,身為總統,大家是否會覺得事有蹊蹺,而想要見個面聽聽看?不然第二天又是看報才知道消息,被人消遣是看報治國。

見了黃世銘,聽到的是王金平、柯建銘、曾勇夫、陳守煌、林秀濤等人的司法關說案,該怎麼處理?

1.黑材料收著,一切都不准說出去
2.別來煩我,一切依法處理
3.全力配合黃總長,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4.一起研究該如何進行
5.就是要鬥倒王金平,你黃世銘全力配合
6.其他....

如果自己當總統,該怎麼做?

如果你在看本文之前,只是極度厭惡馬英九,跟著別人喊東廠和特務的,容我提供一點背景資料:特偵組歷年來重大偵結起訴案件第18項,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污等案件。這黃世銘可不是容易摸頭的,連馬總統的愛將林益世都敢辦,如果你是總統,最好把黃世銘的話當真。

當然,如果你已經是昩著良心喊特偵組是東廠、特務,本文真的不適合你服用,請速速退散!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司法獨立之主奴之別

自王柯醜事曝光後,一直不遺餘力地在寫相關文章。益哥問我「不累嗎?」,我想到的是魔戒第二集「雙城奇謀」裡的一句台詞:這世上一定有些美好,值得我們努力奮鬥。

我可以為美女回眸而奮鬥,為學習陳禎模式而奮鬥,為了騎車而奮鬥,為了跑步而奮鬥,為了爬山而奮鬥。努力完,通常可以看到美麗的回報。但,反對司法關說,趕走王柯後的結果並不一定美好,但我知道,有王柯賴在立法院的一天,司法不可能獨立,我所有珍視的東西都可能消失不再。

很難用簡單的文字讓不曾思考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人立刻知道王金平、柯建銘的可怕,我盡量。

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施壓員警縱放疑犯。請先問自己,當時看到這個新聞是否感到生氣?你又為什麼生氣?或者,你根本不生氣,默認了社會上就是有人吃得開,只希望自己也是那個有關係的人。

對呀,酒駕疑犯沒撞到自己親人,更是根本沒撞到人,找個有力人士張通榮來關心一下,值得我們當他是殺父仇人不共戴天?其實,我們對當事人根本沒有仇怨,生氣所為何來?也不過就是覺得不公平。

不要小看這“公平”二字,這是所有統治的基礎。

中國因地理因素,很早就進入大一統的帝國形式,即使改朝換代、外族入主,也都是朝向中央集權、統一的疆域。王朝的統治靠的是分官設事,到了地方官,他們即是行政官,也是司法官,也才有青天大老爺的傳統。大家要青天包大人,但青天難求,回顧歷史,也就只出過一個包青天,其他有誰?

反觀歐洲,因為地形破碎,不容易形成集中的大帝國,王權分散到地方部族。當地方上有爭執,不想用武力解決,於是就街頭市井找人來評理,這就是最原始的法庭和陪審團雛型。這評理一定要公平公正,否則不但不能平息紛爭,甚且製造更多的衝突。演變到後來,連國王和人民之間的紛爭,也援用這種找人評理的方式來解決,慢慢地就建立起司法獨立的傳統。

這也是為什麼西方文明這麼重視司法關說,只要有一點點司法關說行為就足以入罪。中國人沒這傳統,官僚體系從上到下都是恩給,上司交代下屬怎麼判就怎麼判;同僚見面三分情,意思怎麼判就怎麼判;土豪劣紳經常送往迎來,想怎麼判就這麼判。小老百姓跟對班站對列,就可以囂張搖擺,沒依沒靠的就只能任人欺凌。

今天我們看到的西方民主自由,固然是他們幾百年鮮血革命的成果,但是若沒有司法獨立的保障,革命成果也不過就是出個新皇帝、新國王。中國革命推翻最後一個皇朝102年,如果到現在還要靠關係,走後門來解決司法問題,我們不就又變回某個有力人士的奴才?

不長進的媒體口口聲聲說是九月政爭,大家想想,若真是政爭,而王金平、柯建銘安然過關,這世道會變成如何?

司法系統,無論是檢察官或法官會知道,王金平和柯建銘來講一定要買帳;小老百姓會知道,有事情打電話給立法院總機,無論什麼事都不受監聽;上了法院,找老王、老柯就一定平安(如果不平安,一定是別人出價比你高)。只要馬英九黨主席退讓,保證下一任立院選舉,王金平、柯建銘繼續當藍綠兩黨的不分區第一名,沒人敢動他們。

馬英九總統即便再蠢再爛,也只能危害8年;不趕走王金平、柯建銘,新的皇帝就此誔生。他們憑藉的,不過就是我們放棄司法獨立。

民主自由不是那麼理所當然,當主人或當奴才,只在我們當下面對王金平、柯建銘司法關說案的選擇。

參考閱讀:
馬家輝/所謂關說,明明是妨礙司法公正

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監聽,與合法監聽

哪個國家沒有監聽?

監聽不是新聞,哪個國家沒有非法監聽?

這樣講,好像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呀,樹大有枯枝,就算最高領導人沒那個企圖,手底下的人未必會克己復禮,因為,掌握資訊的那種權力感太誘人了。

所有國家都在監聽,但都不會承認有監聽,更不會承認有非法監聽。監聽這檔事,一向是可做不可說!只有美國例外,被史諾登一爆料,面子上掛不住,只好說是對外 國人監聽,對美國人的監聽都遵守法律。全世政府對監聽都是敢做不能說,唯獨美國老大哥“被迫”承認有監聽“外國人”,人家是老大哥咩,不然你想怎樣?換做 是中華民國幹這檔事被揭穿,保不準第二天就“被”宣戰。

開文破題,我就是相信中華民國政府一定有做非法監聽的勾當。既是非法,當然不會讓你我知道,除非又有個深深深....喉嚨良心發現,或者他本來就是想進去臥底當英雄的,像史諾登。

既然是不知道,大家就繼續享受著無知的幸福。想偷情的繼續偷情,想關說的繼續關說,想在電話裡、網路裡罵馬英九的或任何人的,都繼續罵。哦,別怪我沒提醒,除了馬英九,罵其他人都要設為不公開,不然被發現了,還是可能吃上毀謗或公然侮辱官司。(當然,可以考慮找王金平去關說一下)

為什麼說大家不必在意監聽,繼續當個無知的傻瓜呢?

監聽技術太簡單了,任誰都可能被任何人監聽,連徵信社都可以監聽任何人一舉一動。但公開監聽要脅被害者,則是另一回事。一旦監聽譯文曝光,依現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範,必需要證明自己的監聽合法,否則監聽者要面臨5年徒刑刑罰。即便是合法監聽不小心說溜嘴,也有3年徒刑。被違法監聽的人,還可申請賠償。

過去,偵察機關可以自己監聽,自己說合法;現在,所有的監聽都需要法官核准。謝謝陳定南!這是他推動的修法。換句話說,現在不管你叫他東廠或叫他特務,他們都要合於法律要件才敢把監聽內容搬到檯面上來說。

我衷心地希望,這些喊違法監聽的人趕快去找出黃世銘違法監聽的證據。這也不是什麼難事,法官核准的監聽票在結束監聽之後都是公開記錄,應該都可以調閱得到。如果黃世銘領導下的特偵組有任何形式的違法,我會很開心,因為,一個關說案可以趕走2種壞蛋:司法關說的壞蛋和違法監聽的壞蛋。

如果找不到違法監聽的證據呢?至少,我們可以趕走司法關說的壞蛋。

柯建銘在立院利用質詢和黃世銘過招,直嗆「你死了法院見」,要講真的呢,快去告發或自訴,千萬別做小孬孬。

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司法關說之監聽與抓姦

國家大事豈可與抓猴這種小事攪在一起?別急,且聽我慢慢道來。

王柯陣營(不同於反馬陣營)鋪天蓋地送出違法監聽的訊息,為何?監聽譯文是無可反駁的證據,也只能從打擊證據能力著手,分散小老百姓對司法關說的嫌惡。

這招好像有效,反正現在反馬的人這麼多,只要給他們一點點反馬的理由,就夠他們張牙舞爪的,打怪打累了,自然就沒心思想後面更大的魔頭。

且先不說有沒有違法監聽(總有下回分解的時刻),我們先介紹一下毒樹毒果理論。

在 刑事訴訟中,證據是很重要的判斷依據。但隨著時代進步,取得證據的手段也被要求合法。像監聽這手段,過去由檢察官核發,但檢察官既是起訴人又是監聽人顯然 對被告不公平,所以在陳定南推動下,已改由法官來核發監聽票。這就是重視證據取得過程的合法性,也是毒樹毒果理論的具體實現。

但這個監聽被王柯陣營一唬哢,很多人就不懂了。所以,我以生活化一點的例子來說明毒樹毒果理論。

台灣的社會新聞有時找不到題材可寫,有時一些名人的婚外情也會上版面。特別是那種有抓姦在床的,不論是蘋果還是其他報都愛用。

想像一下,一堆人(有徵信社、元配、記者、警察),衝進屋子裡,屋裡兩人有時只是衣衫不整,有時是赤條條地蓋棉被純聊天。有時是.....好一個活色生香的畫面。

有衝突才有新聞,上了法庭後,媒體通常沒什麼興趣,所以有很多大家不知道的事。

毒 樹毒果理論有些法官奉為圭臬,有些法官注重證據的實質能力。看不懂,對吧?白話文是說,有的法官會先問衝進房間前有沒有搜索票,如果沒有,就算當場有人 證、有照片,還有保險套....,對不起,通通不能做為證據。有的法官會認為,雖然衝進去是非法,但那是另一個案件,他只看人證是否說謊、照片是否做假、 保險套有沒有用過...

但就像前文「王柯司法關說案,注定是一場政治公審」,它就是一場關係到我國司法獨立的嚴肅政治事件。王、柯是侵犯司法獨立的人,當然要把醜事的檔次弄低到和抓姦一樣,問題是跟著王柯陣營在喊違法監聽的人,你們真的能忽視監聽譯文的內容?

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王柯司法關說案,注定是一場政治公審

當馬英九總統重手處理王金平司法關說案,包括我親耳聽到的民間耳語,其中一項就是未審先判。

這下可好,有些人突然變成了司法審判的擁護者,好似全部的事情都可以法官說了算。

那就請大家幫忙用力找一找,司法關說違反了哪條法律。

有直接相關的法律是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7條: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但立法委員行為法是由立法委員組成之紀律委員會進行調查,最重懲罰也只有停權半年。根本由不得檢察官和法官進行追訴和審判。

就算立法院敢辦,老王、老柯連檢察長、法務部長都敢關說了,立法院的內部調查還能信嗎?即使是這麼可笑的法律,我也很懷疑哪個立法委員敢開第一槍要辦王院長和柯總召。

關說的人不會上法院,被關說的人呢?陳守煌、林秀濤、曾勇夫有機會上法院證明清白嗎?

很努力地查了,大約只有刑法125條第三款: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刑法125條成立要件必需要“明知”,但陳守煌和林秀濤一定會說“堅信”柯建銘沒有背信,就算有電話監聽內容佐證,陳守煌也會說老柯沒打電話來,他也是認為老柯沒背信。

即使陳守煌、林秀濤不犯法,但他們仍將接受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的評鑑,但這個委員會真的不是法庭。

其他法條如貪污治罪條例更不適用了。要期約、賄賂或任何不當利益,王、柯的關說案真的只是賣個人情,人情“無價”,法律不罰。

如果有人因此要用「關說不犯法」替王柯辯護,我只能罵無恥,但,「關說不犯法」是實話。王柯的司法關說案,本來就注定是一場進不了檢察署和法庭的全民政治公審。

這場全民公審,我們只能問自己──我願意忍受任何的司法關說嗎?

如果你我都認為不能忍受司法關說,我們還必需勇於負起公民責任,以行動把王金平、柯建銘驅逐出立法院。

對於那些喊著“未審先判”的蛋頭,我只能勸說:王金平、柯建銘在位的一天,你還相信司法公正嗎?

2013年9月22日 星期日

司法關說之山西布政司的5000兩找到了

我很懶,知道法院的判決都可以查到,但就是沒去查。有網際網路的好處,就像是佐賀的阿嬤家後面的小河,總有好料會從上游漂下來。這不,才說要找柯建銘欠全民電通的1200萬,張升星法官給蘋果日報投書,就差不多把資金來龍去脈梗概說了一遍。

我猜想,隆元國際從來沒敢跟全民電通柯總經理討要那張支票上記載的1200萬。因為張法官也沒提到,所以只能猜想。

而柯總經理為了促成全民電通買隆元股票,竟然又再自己開另一張1240萬支票給全民電通,擔保隆元能履行附買回契約。從這點看出,全民電通的其他經理人對隆元履約能力缺乏信心,才要柯總經理開票擔保。

後來隆元果然違約,柯建銘不得已再開支票到3320萬給全民電通做為擔保,只要隆元不履約,全民電通隨時可以向柯建銘討要3320萬元。

後來全民電通因為後繼的經營者更差,不得已2005年清算解散,柯建銘就這個債務和全民電通協議打折償還,最後以600萬元和解。前前後後,全民電通損失了3000萬。(3000萬這是為了方便說明,用原始投資金額算出來的損失,與會計帳上的損失不同)

寫到這兒要替柯總經理稍稍平反。雖然投資隆元讓全民電通損失了3000萬,但這叫投資風險,做生意嘛,沒有穩賺不賠的道理。所以呢,這3000萬的損失,柯總經理是沒有任何法律責任的。

柯總經理的背信罪發生在他明知隆元只要2000萬就可以賣出400萬股(柯與隆元有事先簽約),但卻虛報價格為3200萬,而且主導將他對全民電通1200萬欠款當做股票交易價款的一部份。他圖的是隆元業績一飛沖天,而這1200萬當做是他仲介隆元和全民電通交易的酬庸金。

可惜呀,這隆元果然是扶不起的阿斗,最終沒能買回400萬股票,才讓柯總從1240萬擔保票一路高升到3320萬,支票越開越大張。

更一審法官判柯建銘無罪的理由,直接引用張升星法官投書內容:
「(一)1200 萬是公司董事張郁仁自行挪用交付,柯建銘並不知情。(二)柯建銘背書交付之客票雖未兌現,但已列入應收帳款,並未解除票據債務,公司並無損害。(三)挪用 欠款雖然抬高交易金額而沖銷,但柯建銘另外開票1240萬擔保股權投資,僅係債務形式的轉換,公司並有預期回收。嗣後投資失敗,純屬風險評估錯誤,並非故 意損害公司利益。」

關於第一點,1200萬是否由柯建銘挪用,以及第二點,柯建銘有沒有認帳都無關柯建銘有沒有背信,只能證明老柯的確有欠全民電通1200萬。唯第三點,法官認為柯建銘另外提出的1240萬支票來擔保,所以是債務形式轉換,並沒有讓全民電通損失,這我就有話要說了。

老柯在開票1240萬時,是擔保,只有在隆元不能履約時才會變成債權。這更一審法官若不是恐龍不知民間如何記帳,就是故意耍笨替老柯脫罪。張升星法官文中質疑老柯是否又去關說了,我無法解釋!

如果隆元真的業績沖天,全民電通因而小賺了幾億元,很抱歉,原本隆元開價只要2000萬,柯建銘讓全民電通平白損失了1200萬元;如果隆元生意做不起來,全民電通也只是損失2000萬的投資而不是3200萬。雖然老柯為促成交易,被要求先開1240萬支票擔保,但他原本就沒打算還這筆錢呀!

所以當全民電通與隆元簽約交易時,柯“總經理”在本案中意圖使自己的債務消失,“故意”做出了有損全民電通的決策,就已經完成背信罪所有要件。

老柯的背信罪,我和一、二審及張升星法官的看法都一樣,就是有罪。也許是我們學藝不精,法律見解錯誤,也許林秀濤檢察官和更一審法官的法律見解才是對的,即便老柯和王金平沒打關說電話,林秀濤還是不上訴。

但壞在老柯和王金平都打電話關說了,現在,我們沒辦法相信老柯無罪是真的無罪了!這才是關說案最大的傷害──他們傷害了司法公信力。

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張通榮與王金平之──癌症與愛滋

閱讀本文請勿對愛滋病患有任何歧視。

「大市長緩刑,小員警不能緩刑」,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我知道一定有人這麼說。

但 細查宣判內容,張大市長判1年8個月,緩刑5年,但要繳交國庫200萬罰金和200小時義務勞動。警務員林煌盛判刑2年,緩刑5年(不必坐牢和繳罰金), 警員廖祥銓判刑6月,不予緩刑,但得聲請社會勞動代替(不必坐牢、不必繳罰金),妨害公務的廖女對公務員施以暴力,處刑6月,不予緩刑得易科罰金(以1日 千元計,也只要繳18萬)。對比起來,張大市長的刑度算重的。

若再想到張大市長穿著地檢署的背心去義務勞動,若地檢署是叫大市長去路邊舉牌或掃地,那跟遊街示眾的羞辱已經相差無幾了。不得不佩服基隆地院法官的巧思。

王金平、柯建銘司法關說案爆發出來時,立馬有人跳出來說怎麼張通榮不以黨紀處理,對王金平就痛下殺手,明擺著是政治鬥爭嘛。

我不是國民黨員,不是國民黨考紀會,更不是國民黨主席,無法替他們做主,但,我卻可以分析王金平和張通榮危害的輕重程度。

張通榮拍桌叫囂施厭員警,代表著地方政治勢力的惡質面。本質就是一種裙帶關係──是自己人就要罩,所有公務員不聽話就要倒大楣。如果這種惡習不處理,就會像癌症腫瘤一樣,蔓延擴散到其他地方。還好,司法機關就像人體免疫系統一樣,對張通榮和酒駕、妨害公務的廖婦起訴並判刑。

相對於王金平、柯建銘司法關說,卻是直接傷害司法公正性,就像是愛滋病毒直接攻擊人體免疫系統。癌症腫瘤可以割除、可以化療、可以放射線治療。一旦人體免疫系統被破壞,死定了!

最近幾天才從報紙學到新知,原來愛滋病已經不是絕症,愛滋病患只要按時服藥、長期追蹤,平均餘命比正常人只少2年。換句話說,有名的NBA球星魔術強森也可以健健康康活到壽終正寢,重點是“按時服藥、長期追蹤”。

能夠做到讓愛滋病患健康活下去,最重要的就是何大一的雞尾酒療法,讓愛滋病毒數量下降到幾乎查不到,雖然做不到根治,但至少不會發病。

王金平、柯建銘司法關說行為,就像國家的愛滋病毒一樣,直接打擊國人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正所謂「有權/錢判生,無權/錢判死」,歷史上太多因此揭竿而起的典故,台灣民間的傳奇義俠廖添丁,也是一例。

雖然,關說不可能消失,司法關說,更是不可能禁絕,特別是他們都關起門來說,賭的就是我們不知道。但,至少我們可以像對待愛滋病毒一樣,發現一隻就消滅一隻,維持國家司法體系的公正性。

面對司法關說,就要像對待愛滋病一樣,“按時服藥、長期追蹤”,並且對已經知道的愛滋病毒採取“零容忍”,見一隻消減一隻。

張通榮與王金平之──張通榮做錯了事

張通榮,現任基隆市長,各項調查比序,基隆市常吊車尾,卻因為一樁酒駕關說施壓員警縱放疑犯而聲名大譟。

當時正值全國對一連串酒駕肇事感到無比憤怒,在這節骨眼上,竟然爆發張通榮市長利用職權施壓員警,縱放酒駕及妨害公務疑犯,新聞播出時,不曉得大家的感覺如何,我是覺得無比憤怒。

事件一經新聞披露,檢察官立即介入分案調查,派出所的監視錄影帶立刻遭到查扣,最後起訴,於不久前7/26由基隆地院判刑1年八個月,緩刑5年,還要繳200萬罰金和200小時義務勞動。2名縱放的員警和妨害公務的廖姓婦人也紛別判刑。此一關說可謂害人害己。

張通榮的關說案不只有司法的責任,監察委員也對其提出彈劾,以追究政治責任,但2度投票均未同意彈劾,限於監委人數無法再進行第三次再議,監院的彈劾反而告一段落,張通榮躲過彈劾的命運。當時監察院長王建煊還大為光火,說出監院乾脆廢了的風波。

事後經過冷靜分析,發現張通榮做錯了一件事:他忘了找王金平幫他關說!

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

關說之人生經歷與反省

當馬總統對王金平關說司法發出震怒,我的正義感又作祟了,我也跳出來聲援。

我以為全部的人都該和我一樣,對立法院長的司法關說感到震驚和忿怒,但我錯了。似乎並不是所有人都感到司法關說的危害,反而刻意把關說轉移成權力鬥爭,變成馬總統不厚道啦、違法監聽啦....

經過幾日後我豁然開朗,原來是我法庭戲看太多,三權分立的l書籍看太多,建構了一套自以為是的價值觀,忽略了我們生活的真實面向。簡單地說,司法獨立、司法公正是理想,是好的,但是....

就是這個「但是....」,是許多人生活的歷練,回想起自己有限的人生,不也經歷過這個「但是....」。

讀大學時,父親不管是基於什麼理由,在他服務的公司謀了個暑期工讀生的工作空缺,我也去了,就是做些可有可無的舊文件銷毀造冊工作。還好不是公部門,這在現今已有案例,公務員在單位內替自己小孩找工讀被起訴。

還有呀,當兵時總是聽說某某有關係被調去爽差,我怎麼忘了呢?

當然我夠幸運,父母身體健康,不必鑽關係替他們找名醫治病。但對那些為一張病床到處請託的人,我完全能理解。

關說,真的如此十惡不赦嗎?或者,關說也有好的,情節也有輕重。感謝JC鮮師的關說文,以及回應在我發言的FB友們,原來關說在我們社會中真實地存在,為什麼要苛責王金平和柯建銘?

經過這麼一陣反省,我仍要說,沒有哪一種關說是好的,即便是為了找一張救命的醫院床位,找到了也可能意味著另一人失去了救命的機會。

洪仲丘家人可能會懊惱沒有找人關說調去涼單位,但,也可能是因某人兒子的關說,所以洪仲丘才剛好進入542旅服役。

如果我認識王金平或柯建銘,剛好酒駕被抓,我一定會打電話請他們關說。但如果是酒駕的人撞傷我的家人,而酒駕的人又剛好是王或柯的麻吉....

有時候我們就真的需要找人、找關係去關說一下,這是社會實象,因為我們的社會並不完美。所以,我借用了一下巴菲特在整頓索羅門投資銀行時用的標準:

若你的事明天就會刊在報紙上,會令你不想讓親友看到,那就是錯的。

是的,無論是自己請託,或幫人關說,如果怕別人知道,那一定是錯的。

最後,我想問大家:你認識王金平、柯建銘嗎?你跟他們很熟嗎?或者,是血親?是姻親?是從小玩伴?或是....,如果你都不是,憑什麼要王、柯為你關說?你準備付出什麼代價?

身為升斗小民,沒背景沒靠山,年假買不到返鄉車票、父母病急了、小孩要當兵了、土地被徵收了、房屋要被拆了,於是到處找人幫忙關說,我們一點都不必愧疚,這是人性。該愧疚的是那些體制內有權影響決定而幫你關說的人。

王、柯兩人可恨、可惡之處,在於他們完完全全知道司法關說是錯的,否則也不會在事發時硬拗違法監聽、是關心不是關說。但他們卻毫無愧疚地去打了那些關說電話!

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司法關說之山西布政司的5000兩在....

不知怎麼的,院長和總召的關說案一直讓我想到「山西布政司的5000兩」。

嚴格說起來,關說案是因柯總召的背信官司而起,但背信案是否有罪,已經不是關說案的焦點了,而是院長和總召根本不該介入司法案件。

但以台灣人鄉愿的心態,總會以為都判無罪了,去司法“關心”一下沒什麼大不了。

到底柯總召有沒有貪拿1200萬元?雖然一、二審判有罪,更一審法官判無罪,檢察官疑似因關說而不起訴,讓柯總召無罪過關。但法官判無罪並不代表清白,特別是這麼勞師動眾去關說。法官之中有恐龍,人民心裡可雪亮著呢!就讓我們一起來瞭解一下柯總召背信案的來龍去脈。

起因是全民電通投資成立一家子公司,全民電通的柯總經理建銘又拿支票向這家子公司的籌備處借款1200萬元。但子公司最終沒成立,清算後把餘款和債權一併還給全民電通,也就變成全民電通的柯總經理欠全民電通1200萬元。

柯總經理只要還錢給全民電通也就沒事了。但柯總又主導另一場交易,讓全民電通買下另一家公司隆元國際的股票,但約定的付款方式很特別,是用全民電通2000萬現金 + 柯總欠全民電通的1200萬債務,總金額3200萬元。交易完成後,柯總就不再欠自己公司,轉而變成欠隆元國際1200萬元。

表面上全民電通擁有隆元3200萬等值股票,但壞在柯總經理在事前和隆元簽的約是2000萬元,等於說在全民電通購入股票的交易上,柯總經理拿了隆元國際1200萬元回扣,這就是背信罪!

當然,隆元股票可能真的價值3200萬,一點都沒有虛假灌水,那就表示柯總還是欠隆元國際1200萬,或者,柯總已經拿1200萬元還給隆元國際了。這麼簡單的事,可否勞煩柯總召建銘,向大眾說明一下1200萬元,究竟到哪兒去了?

就像威龍闖天關裡有沒有官官相護,山西布政司的5000兩很關鍵,柯總召的背信案是不是清白,那1200萬也很關鍵。

柯總召,你可以保持緘默,你所說的話也不會成為呈堂證供,因為林秀濤檢察官不上訴已經結束了司法訴訟。但你絕對可以捍衛自己的清白,告訴大家1200萬到哪兒去了。不知廣大看熱鬧的鄉民們怎麼想,我是真的很想知道柯總召的清白。

政治家、權鬥,與小狗訓練實務

馬英九總統終於做了件像政治家的事情,敢把王金平、柯建銘及法務部長、檢察長之間的醜事拿出來挑明了開打。

至於為什麼稱馬總統像個政治家?因為挑著王金平院長對幹,絕對是件高政治風險的事。總統大可順著曾勇夫的說法,有電話關心,但沒有繼續指示下屬以干預審判,接受王金平院長的“關心”、只是“安慰”柯建民的說法,然後,大家都安全下莊。唯一受傷的是司法公信力,反正它又不是活人,管它受不受傷?

千萬別以為個人對王金平有成見,而是有定見,王金平做立法院長非常稱職。如果馬英九總統不開罪王院長,很多法案大致都能順利過關,包括很多綠色人士反對的服貿協定。至於早上打架晚上同歡,本是民主常態,不足為晒。而王金平堅拒深藍要求的動用警察權,個人認為是他身為院長最成功的一點。一旦趕走王院長,立法院還能流暢地運作嗎?

怎麼算計,都是留下王院長最好。但,馬總統選擇開戰!

只是,這樣一個干預司法的醜聞掀鍋後,打電話的人承認了、聽電話的人也承認了,高檢署檢察長也承認有召見承辦檢察官,而檢察官也不上訴了。馬總統說,這不是關說,什麼才是關說?沒想到反對黨和綠媒們卻一面倒說:這是違法監聽、政治鬥爭。

噢,違法監聽,多嚴重的事呀。總不能趕走豺狼卻迎來虎豹。但特偵組記者會9/6日19頁的新聞稿就已有完整交代。

這是一個經由法官核准的監聽,監聽原因也是柯建銘涉及行賄貪污的法官,屬5年以上貪污重罪。關說只是監聽中發現的案外案,需知,關說也有可能是圖利重罪,特偵組依法以他字案行使偵察,這是所有檢察官基本的職責。當特偵組以不起訴簽結關說案,卻移送監察和法官評審會有爭議,但千萬別忘了,檢察官也是行政的一環,刑事上的不起訴不表示不能做處理。只是這樣的移送,怎可能不公開?

如果我們小老百姓對張通榮拍桌施壓警察可以憤怒不已,卻要特偵組漠視司法高官和立委間的關說?整件事來看,特偵組不但合法,也合理、合情。
反對黨主席蘇貞昌說:這不是政治鬥爭,什麼是政治鬥爭。好吧,我們沒法子把馬總統的腦袋剖開,看看是他司法正義小天使或是權力鬥爭小惡魔在做怪,這是馬總統和上帝之間的事,但我們可以問自己幾個問題:
  • 對張通榮大市長拍桌施壓小警察縱放人犯,你生氣嗎?
  • 對有權/錢判生、無權/錢判死,你服氣嗎?
  • 柯建銘欠全民電通的1200萬,究竟去了哪裡?
訓練小狗時,做錯事時要立刻喝止甚至立即拍打下去,小狗做對的事就要打賞。我們不需要知道小狗的道德標準和是非價值判斷,而只是要他們的行為符合我們的要求。對所有政治人物都應該如此。

如果蘇貞昌硬要說這是政治鬥爭,那就鬥吧!我誠摯地希望英九馬總統鬥贏。因為,王金平和柯建銘是錯的,而馬總統做了艱難的選擇要捍衛司法公正,馬總統,加油!

馬總統施政都讓很多人不滿意,包括我。但這次他真的做對了,請大家也不吝給他按個讚,讓他堅持下去。

再來一次,馬總統,加油!

2013年8月17日 星期六

報應啊!地主在搶所有人的土地

有句俏皮的刻薄話,“腰裡揣個死耗子,就以為自己是個打獵的”。千萬別以為本文地主說的是你,在城裡你的地不過5坪,鄉下薄田不過幾分。這兒要說的地主是幾百坪、整條街,鄉下則是幾甲幾甲,或整片山坡地。(沒錯,我就是要說林榮三,還有所有囤地致富的財團、田僑、屋僑,還有還有,蔡英文他老爸)

你以為這些人膽子大,眼光好,本來就該他們有錢。只是,你不知道,他們只是比你多知道一點──養地囤地成本很低。特別是如果開了銀行、保險公司,拿大家的錢替自己囤地養地,成本更低。

容我引用卡到綠格友文章「其實,國父希望你不用繳所得稅」的兩段:

『現行的地價稅,是由各縣市政府的地價評議委員會每三年公告一次地價,根據「公告地價」來課稅。基礎稅率為1%,自用住宅用地可享五分之一優惠稅率(0.2%),一般用地則按公告地價高低適用1%至5.5%累進課稅。

問題出現在公告地價。這是完全不存在於真實市場的虛擬價格,提供了地方政治人物上下其手的空間。目前的公告地價,財政部承認,大約只有市價的兩成,全國地價稅的實質稅率,只有0.23%。』

『公告地價提高到市價七成(不用修法),相當於地價稅實質稅率為0.8%,會很高嗎?與鄰國來比,還是低很多。以美國來說,人口密度只有台灣20分之一,持有土地等不動產的實質稅率卻高達1%-4%,日本是1.4%,大陸是0.8%-1.8%。平均持有成本都在1%以上』

也 就是說我市價買一千萬土地,就算是以5%稅率來課稅,但公告地價只有市價2成,實際上只繳一千萬的1%,也就是一年只要10萬元稅金。有些地主甚至會鑽法 律漏洞,搞個停車場又可減稅,或者租地給其他人,甚至什麼都不做,地買來放著,因為土地是稀有財,只要買得越多就漲得越快,光是漲價就能讓地主賺翻了。這 裡又不得不說,土地增值稅也是以公告地價來算,就算炒地暴富,也只要繳少少的稅。

囤農地的更可怕,田地放著不種還可以請領休耕補助。

如 果我和林榮三同時向聯邦銀行借錢買地,各位以為誰能借得多?好吧,我承認我不夠格,信用不好,沒資格向銀行借那麼多錢炒房囤地,大多數人都跟我一樣不夠 格,誰叫林家有發財命咧?別人發財我們不要眼紅,做人腳踏實地bla  bla  bla ...,如果大家要這樣催眠自己,容我告訴大家公告地價如何剝削小老百姓。

地價稅和土地增值稅是地方稅,這些地主暴發戶賺走了應繳的稅金,地方政府財源不足,剛巧,國民中小學的教育經費,是由地方編列。天下雜誌527期報導主題是《誰在教你的孩子》,文章說道:

『為了節省經費,台灣所有國中小學,每六個老師當中,就有一個是非正式老師(包含代理、代課、兼任老師)。』

是的,肥了這些地主,可憐了我們的下一代。

地方稅收不足,落入以債養債的惡性循環。於是土地重劃,賣地求現又成了地方政府的法寶。只是這種手段一定要搭配“發展”的 議題。台中市因中科重劃到七期,簡直是經典;新竹縣政重劃區,當是是配合科學園區的需要;桃園要航空城,於是可以炒大園、觀音的土地。沾上科學園區的竹南 園區,強拆大埔只是剛剛好而已。苗栗縣夠窮,越窮越理直氣壯地圈地賣地,劉政鴻只是敗在吃相難看,把政府做成山賊罷了。

當然,這種土地重劃區段徵收的陰暗貪腐面,就不用多解釋了吧?

如果只是沒有好老師、縣市長貪劣,好像還可以自掃門前雪,反正現在年輕人不敢結婚也不敢生。但因為公告地價偏離實價太遠,這些暴發戶地主賺越多就買越多,建地越來越貴,最後就是年輕人都買不起房,悶到一肚子火。

解藥如此簡單,就是實價課稅,無論是地價稅或土地增值稅。

拜託,別再相信林榮三的鬼話了,面對租稅不公,沒什麼外省人本省人,只有暴發戶地主和眾多傻瓜的分別。

818凱道前拆政府,我全心支持,但是,如果大家以為大埔是個案而不追求土地租稅正義,救了大埔,我相信還有千千萬萬個大埔等著冒出頭。

報應啊!賴清德

這篇,特別希望陳為廷和綠營支持者看。如果認為本文是拿台南鐵路東移拆遷案來嘻弄民進黨和劉政鴻相同,那你們就淺了!

若真要說嘻弄,是,對象卻是1992年,李登輝聯手林榮三炮製「外省部長搶本省人土地」事件逼迫王建煊請辭下台。起因是王建煊推動土地增值稅“實價”課稅。

如果拿賴清德和劉政鴻相比,真是委屈了賴。從一外人眼光來看,能和議會相處到水火不容的首長,多半是在“很多事”上不配合,要講賴清德有從東遷案拿到好處,我是不相信的(本段文字不為賴清德的清白做保,純粹個人觀感)。但為了一個公共利益而搞到被比擬成另一個大埔事件,根源是什麼?我們從新聞訪問中的一段文字可見端倪:

「一輩子住在鐵路邊已經60多年,近80歲的居民張老師拿著手寫稿說,20年前聽到鐵路要地下化很開心,因為家門前將有漂亮的林蔭大道,而且也能減少困擾的火車噪音,現在卻被迫以公定市價徵收房子,她很困擾不知道以後要住哪。」

打拚了一輩子的房子,被人以不合理的低價強迫收買,再拿相同的錢卻買不到條件相當的新家,換做是我遇上,一定跟他拚命,誰該負責我殺他全家、燒他祖厝、剷他祖墳。(以上說的是我,小朋友不要學)

看看中國大陸長江大壩工程,幾百萬人拆遷卻沒半個上訪戶,為何?老共要不是附近替拆遷戶先另建新房,就是讓他們在富裕省份選擇落戶地方,再到落戶地準備房子給拆遷戶。相反地,大陸全國各地商業開發,也是圈地徵收,卻造成無數上訪和群眾抗爭,甚至流血衝突。

人性是相通的,拚了一輩子安身立命,要拆我房,最基本的是要讓我獲得合理的補償。拆房建大壩有新房可住,當然不上訪;圈地徵收卻只拿幾塊錢打發,當然要拚命。台灣拆房徵地當然有徵收金呀,為何一樣抗爭,難不成台灣政府如同大陸商業開發的土豪劣紳貪官一樣惡劣?

問題就出在公告地價和房屋評定價值。

公告價格和市價間的巨大差距本來就是公開的秘密,也沒看過哪個地方政府敢把公告價格調整到和市價相當。包括賴清德!

一些明顯的是綠色支持者立刻準備了鐵路東遷案的懶人包為賴清德辯護,要把反拆遷的人打成是反對勢力的幕後操弄,但要有不滿才操弄得起來呀!實價課稅,包括土地增值稅和地價稅,才能永遠地解決迫遷抗爭的問題。這件事,1992年王建煊要做,卻被林榮三和李登輝聯手搞下台。

當年說「外省部長搶本省人土地」,現在我們可以說是本省市長搶本省人土地嗎?所以我說:報應啊!賴清德。只是林榮三和李登輝這兩個仍在世的惡人沒被報應,這是什麼世道?

它不只報應到賴清德身上,也報應到每一位心中只有顏色不問是非的支持者身上。容後再說沒有實價課稅的弊害。